11月8日,沪深交易所发布了优化再融资的具体措施。重在进一步严格再融资监管,把握好再融资节奏,突出扶优限劣。严格限制破发、破净、不满足十八个月融资间隔的连续亏损企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以及以竞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实施再融资,对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财务性投资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这一安排适当收紧上市公司再融资,是充分考虑当前市场承受能力,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而采取的具体措施,与同期发布的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等政策措施的内在精神保持一致。
来看关键内容:
1、上市公司再融资董事会召开前以及启动发行前,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避免上市公司行情低迷时进一步融资影响股价,引导上市公司关注自身行情、改善市值,提升经营业绩,提振股价。
2、对于连续亏损企业严格执行融资间隔期,要求两次融资间隔期需不得少于18个月,避免经营不善企业不必要的过度融资、连续亏损企业短时间内多次融资,促使上市公司专注自身经营。
3、财务性投资比例较高的上市公司不得再融资。本次监管安排对上市公司财务性投资比例提出更加严格的监管要求,进一步引导上市公司专注主业,避免盲目多元化投资。
4、上市公司要用好用足募集资金,避免上市公司前募资金大额闲置情形下频繁过度融资,促使上市公司谨慎设计募投项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5、上市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项目须与现有主业紧密相关,实施后与原有业务须具有明显的协同性,交易所在审核中根据上市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募投项目所涉业务运行情况、公司是否具备相关业务运营能力等因素综合判断,督促上市公司实施再融资聚焦主业,防止盲目跨界投资、多元化投资。
同时,对于服务国家战略方向、关乎国计民生的再融资,以及部分融资金额少、市场影响小等特定再融资予以特殊处理,保持相关上市公司融资渠道的相对畅通,平衡好维护市场稳定和维持必要合理融资渠道之间的关系。同时,审核注册环节将坚持审核标准、审核质量不降,坚持严格把关,防止监管套利。